文章編號: 168540 - 上次校閱: 2006年10月28日 - 版次: 2.4

XCLN: 無法將變更儲存到公用資料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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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狀

您就無法將變更儲存至公用資料夾中的項目,即使具有公用資料夾的擁有者權限,而且可以執行與項目包括刪除它的所有其他工作。

如果您使用 Microsoft Outlook 8.01 用戶端,會出現下列錯誤訊息:
Microsoft Outlook
無法儲存您所做的變更,因為您沒有權限
修改某些或所有在此資料夾中的項目。您想要儲存為
這個項目以項目的預設資料夾的複本嗎?
如果您使用 Microsoft Exchange 用戶端版本 5.0,會出現下列錯誤訊息:
Microsoft Exchange
無法儲存變更至項目。您沒有使用權限
傳送指定的使用者的身份訊息。

發生的原因

有問題的公用資料夾已設定,以便放在資料夾中的所有郵件都會轉送到它。因為使用者嘗試修改訊息沒有傳送原始的寄件者的身份郵件正確的權限,無法儲存郵件。

解決方案

若要能夠將變更儲存回公用資料夾,請執行下列其中一項:

  • 編輯資料夾的系統管理內容,並變更 [] 選項
    拖放張貼是向前 a:
    若要
    拖/放張貼是 a: 移動/複製
    -或-
  • 請確定在變更使用者可傳送郵件之公用資料夾項目的原始的寄件者的身份。

這篇文章中的資訊適用於:
  • Microsoft Outlook 97 Service Pack 1
  • Microsoft Exchange Client 4.0
  • Microsoft Exchange MS-DOS client 5.0
  • Microsoft Exchange Client 4.0 for Macintosh
  • Microsoft Exchange Client 5.0 for Macintosh
  • Microsoft Exchange Client 5.5
  • Microsoft Exchange Client 5.0
  • Microsoft Exchange Client 4.0
  • Microsoft Exchange Client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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