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編號: 241911 - 上次校閱: 2007年1月25日 - 版次: 3.3

重複使用 Windows 啟動捷徑在網際網路總管 5.01 中設定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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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Microsoft 網際網路總管 5.01 包含名為 重複使用視窗為啟動捷徑 [網際網路選項] 屬性視窗] 的 [進階] 索引標籤上的新設定。本文將告訴您,新的設定,以及如何它可以用。

其他相關資訊

重要這個區段、 方法或任務包含告訴您如何修改登錄的步驟。然而,如果您不當修改登錄,可能會發生嚴重的問題。因此,執行這些步驟時請務必小心。為加強保護,修改登錄之前,請務必將它備份起來。以後您就可以在發生問題時還原登錄。如需有關如何備份和還原登錄的詳細資訊,請按一下下面的文件編號,檢視「Microsoft 知識庫」中的文件:
322756?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322756/ ) 如何備份和還原在 Windows 登錄
重複使用視窗為啟動捷徑] 設定用來判斷新或現有的執行個體,Internet Explorer 的使用的瀏覽網站,使用下列方法之一時:
  • 按兩下 [從網際網路捷徑 (.url 檔案),在 Windows 檔案總管內。
  • 按一下 [開始],然後按一下 [執行] 開啟 URL。
  • 使用如 [地址] 或 [連結] 列的一個桌面工具列。
選取此設定時 Internet Explorer 開啟例項用來顯示使用上述方法載入任何網站。如果清除設定上述方法啟動 Internet Explorer 的新執行個體。

這項設定預設會選取,導致與 Internet Explorer 的先前版本一致的行為。

注意: 當透過 [我的最愛] 功能表或連結工具列,瀏覽網站,Internet Explorer 的現有執行個體永遠會使用,不論是否選取 [重複使用視窗為啟動捷徑] 設定。同樣地,永遠按一下電子郵件程式 (如在 Microsoft Outlook] 和 [Microsoft Outlook Express 中的超連結會開啟 Internet Explorer 的新執行個體。

選取 [重複使用視窗為啟動捷徑] 設定在 1 到登錄中設定下列值:
   Key Name: HKEY_CURRENT_USER\Software\Microsoft\Internet Explorer\Main 
   Value Name: AllowWindowReuse
				
注意: 此新設定的即時線上說明項目不正確,為即時線上說明項目,顯示每個指令碼錯誤通知 的設定就會出現來代替。

可能在未來的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中解決這個問題。

這篇文章中的資訊適用於:
  •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1
  •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1
  •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1
  • the operating system: Microsoft Windows 2000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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