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編號: 246153 - 上次校閱: 2011年9月10日 - 版次: 3.0 如何復原我在 Outlook 中「實刪除」的郵件?
本文曾發行於 CHT246153 在此頁中問題描述 您在 Outlook 中有實刪除 (永久刪除) 的郵件,且想要加以復原。例如,如果您刪除郵件之前沒有先將其移至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這些郵件則會被實刪除,且無法從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中復原。
注意 如果您沒有將 Exchange Server 設定為保留刪除的郵件,[修正此問題] 按鈕或變更登錄的步驟將無法運作。此解決方案需要您使用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0 帳戶、Exchange Server 2003 帳戶或 Exchange Server 2007 帳戶。大多數家庭與個人帳戶不會使用 Microsoft Exchange。 如果要我們自動為您修正 Outlook 2007、Outlook 2003 與 Outlook 2002 中的此問題,請前往<為我修正此問題>一節。如果您要自行修正此問題,或者您執行的是舊版 Outlook,請前往<讓我自行修正此問題>一節。 注意<為我修正此問題>一節中的修正程式會在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以外的郵件資料夾 (例如 [寄件備份] 資料夾、[草稿] 資料夾、[寄件匣] 資料夾以及 [收件匣] 資料夾) 上啟用 [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變更會套用至這些資料夾,並從您變更設定之後開始生效。當您進行此變更時,不會復原任何已刪除的郵件。如果要復原刪除的郵件,請按一下 [工具] 功能表上的 [復原刪除的郵件]。 為我修正此問題如果要自動修正 Outlook 2007、Outlook 2003 或 Outlook 2002 中的此問題,請按一下 [修正此問題] 連結。然後按一下 [檔案下載] 對話方塊中的 [執行],並依照此精靈中的步驟執行。如果您執行的是舊版 Outlook,或者您要自行修正此問題,請前往<讓我自行修正此問題>一節。 注意 此精靈只提供英文版本。不過,自動修正程式也適用於 Windows 的其他語言版本。 注意 如果您不在發生問題的電腦上,則可將自動修正程式儲存至快閃磁碟機或 CD,然後在發生問題的電腦上加以執行。 完成此精靈之後,請前往<這樣是否已修正問題?>一節。 讓我自行修正此問題重要 這個章節、方法或工作包含修改登錄的步驟。然而,如果您不當地修改登錄,可能會發生嚴重的問題。因此,請務必謹慎地依照這些步驟執行。為加強保護,修改登錄之前,請務必將其備份。那麼您便可以在發生問題時還原登錄。如需有關如何備份和還原登錄的詳細資訊,請按一下下面的文件編號,檢視「Microsoft 知識庫」中的文件: 322756?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322756/zh-tw/
)
如何在 Windows 中備份及還原登錄
根據預設,只有使用者的私人資料夾的中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啟用 [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無法復原實刪除的郵件。如果要在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以外的郵件資料夾 (例如 [寄件備份]、[草稿]、[寄件匣] 與 [收件匣] 資料夾) 上啟用 [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請對登錄進行下列變更:
如果您是系統管理員,則可以為所有使用者工作站設定此功能。如果要執行這項操作,請使用您的電腦變更所有使用者工作站的登錄,然後開啟受影響的使用者信箱作為其他信箱。接著,您就可以從使用者信箱郵件資料夾中復原已刪除的郵件。 注意如果您是系統管理員,且想要開啟其他使用者信箱來復原使用者私人資料夾中的郵件,您的 Windows NT 帳戶必須擁有該使用者信箱物件的使用者權限。您也必須將該使用者的信箱新增至您自己的設定檔。如果要執行這項操作,請依照下列步驟執行:
其他相關資訊當您從信箱的資料夾中刪除郵件時,被刪除的郵件會先移到信箱的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中。然後,您便可以從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中刪除這些郵件。此功能可讓您避免不小心刪除郵件。如果已將 Exchange Server 電腦設定為保留刪除的郵件,則從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中刪除郵件之後,仍可以復原這些郵件。如果要確定是否已經用此方式設定伺服器,請開啟伺服器物件之下公用及私人資訊儲存庫物件的內容。如需有關如何將伺服器設定為保留刪除郵件的詳細資訊,請按一下下面的文件編號,檢視「Microsoft 知識庫」中的文件: 246283?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246283/zh-tw/
)
在 Exchange Server 5.5 中設定刪除的郵件訊息保留時間 (機器翻譯)
您還可以不必先將郵件移至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中,就可將其永久刪除。此程序稱為「實刪除」,與「虛刪除」相對。在下列情況下,會實刪除郵件:
Office Outlook 2007 中的復原刪除的郵件功能在 Office Outlook 2007 中,您不需要對登錄進行任何變更,便可針對信箱中的任何資料夾啟用 [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表。依預設 Office Outlook 2007 中可使用 [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表。Office Outlook 2007 中的共用信箱如果在 Office Outlook 2007 中您已將共用的 Exchange 信箱新增至您的設定檔,預設會針對共用信箱中的資料夾停用 [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表。將先前的登錄變更套用至用戶端可針對共用信箱中的資料夾啟用 [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表。停用 Office Outlook 2007 中 [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表如果您將 DumpsterAlwaysOn 登錄值設定為 0,則您信箱中的資料夾仍可使用 Office Outlook 2007 中 [工具] 功能表上的 [復原刪除的郵件] 選項。如果要停用信箱中資料夾的 [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表,請採用下列 Microsoft 知識庫文件中<解決方式>一節中的步驟:959878?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959878/zh-tw/
)
在您將 DumpsterAlwaysOn 登錄項目設定為 0 之後,Outlook 2007 中的 [復原刪除的郵件] 選項仍然可以使用 (機器翻譯)
Outlook 98、Outlook 2000、Outlook 2002 以及 Outlook 2003 中 [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在 Outlook 98 中,[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只適用於郵件資料夾 (例如 [刪除的郵件]、[草稿]、[收件匣]、[寄件匣] 以及 [寄件備份] 資料夾)。因此,無法復原從非郵件資料夾 (例如 [連絡人]、[記事] 資料夾) 中實刪除的郵件。但是,在 Outlook 2000、Outlook 2002 及 Outlook 2003 中,[復原刪除的郵件] 功能適用於所有資料夾;如果您進行本文稍早所說明的登錄變更,便可從非郵件資料夾中復原實刪除的郵件。如需詳細資訊,請按一下下面的文件編號,檢視「Microsoft 知識庫」中的文件: 228934?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228934/zh-tw/
)
瞭解復原刪除的郵件 (機器翻譯)
175263?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175263/zh-tw/
)
啟用郵件復原之後,用戶端便無法復原郵件 (機器翻譯)
188637?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188637/zh-tw/
)
XADM:如何確定資訊儲存庫中可復原郵件的大小 (機器翻譯)
178630?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178630/zh-tw/
)
如何使用 Exchange Server 5.5 或 Exchange 2000 Server 復原未先轉移到 Outlook 中 [刪除的郵件] 資料夾中的郵件 (機器翻譯)
這樣是否已修正問題?這篇文章中的資訊適用於:
Microsoft及(或)其供應商不就任何在本伺服器上發表的文字資料及其相關圖表資訊的恰當性作任何承諾。所有文字資料及其相關圖表均以「現狀」供應,不負任何擔保責任。Microsoft及(或)其供應商謹此聲明,不負任何對與此資訊有關之擔保責任,包括關於適售性、適用於某一特定用途、權利或不侵權的明示或默示擔保責任。Microsoft及(或)其供應商無論如何不對因或與使用本伺服器上資訊或與資訊的實行有關而引起的契約、過失或其他侵權行為之訴訟中的特別的、間接的、衍生性的損害或任何因使用而喪失所導致的之損害、資料或利潤負任何責任。 | 其他資源 其他支援網站社群立即取得協助文章翻譯
|






Windows Live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Digg it
Yahoo
Delicious
StumbleUpon
Yammer
Reddit
Technorati
FriendFeed
Email
回此頁最上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