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編號: 274343 - 上次校閱: 2000年11月1日 - 版次: 1.0

XADM:如何在 Exchange 2000 中復原刪除的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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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在 Exchange 2000 中,若您刪除了一個信箱,它預設會中斷連線 30 天 (信箱保留期限),在這段期間內,您隨時都可以替它重新連線。刪除信箱不代表它立即從資訊存放資料夾中永遠被刪除,只是加上一個刪除旗標而已。若想永久刪除信箱,您隨時都可以選擇將它清除。

這也代表若您誤刪了啟用郵件的使用者帳號,還是可以重新建立該使用者物件,然後再於信箱保留期限內替該信箱重新連線。

請在信箱存放物件層級設定刪除信箱保留期線。

其他相關資訊

若想在 Exchange 2000 中刪除信箱



  1. 以滑鼠右鍵按一下 [Active Directory 使用者和電腦] 中的使用者。
  2. 按一下 [Exchange 工作]
  3. 在 [Exchange 工作精靈] 的歡迎頁上按一下 [下一步]
  4. 按一下 [刪除信箱]
  5. 按一下 [下一步] ,按一下 [下一步] ,然後按一下 [完成] 。現在這個信箱已被加上刪除旗標,若您未將它還原,在信箱保留期限過後,它就會被永久刪除。

若要重新連線 (或復原) 已刪除的信箱



  1. 在 Exchange System Manager 中,找出中斷連線的信箱所在的信箱存放區。
  2. 在信箱存放區底下按一下 [信箱] 物件。
  3. 如果這個信箱已被標示為中斷連線 (信箱圖示上有一個紅色的 X),請以滑鼠右鍵按一下 [信箱] 物件,再按一下 [清理代理程式]
  4. 以滑鼠右鍵按一下中斷連線的信箱,再按一下 [重新連線] 。從隨後出現的對話方塊中挑選適當的使用者。
  5. 按一下 [確定]
注意 :只有一名使用者可以連線到信箱,因為所有的全域唯一識別項 (GUID) 在整個樹系中均須是唯一的。

若要將已刪除的信箱重新連接到新的使用者物件



  1. 在 [Active Directory 使用者和電腦] 中建立一個新的使用者物件。在建立新使用者物件時,請按一下 [建立 Exchange 信箱] 核取方塊將其清除。這個使用者帳號將被連接到一個現存的信箱。
  2. 執行前述〈若要重新連線 (或復原) 已刪除的信箱〉一節的步驟 1 到 4。

若要設定信箱保留期限



  1. 以滑鼠右鍵按一下信箱存放,再按一下 [內容]
  2. [限制] 標籤上,將 [保留刪除的信箱 (天)] 的預設值 30 改為您需要的天數。
  3. 按一下 [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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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是根據 Microsoft Knowledgebase 文件編號 Q274343 翻譯的. 若要參考原始英文文件內容, 請至以下網址:

http://support.microsoft.com/support/kb/articles/Q274/3/43.asp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274343/en-us?ln=en-us&sd=gn&fr=0)

這篇文章中的資訊適用於:
  • Microsoft Exchange 2000 Server Standard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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