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說明 Microsoft Windows XP 的新功能「回復驅動程式」。
使用回復驅動程式功能
「回復驅動程式」功能可讓您將新安裝的驅動程式還原成先前安裝的版本。如果安裝新的裝置驅動程式會使電腦不穩定,就可以使用這個功能。在使用「回復驅動程式」功能時,可以還原 (或回復) 先前的裝置驅動程式,然後繼續使用電腦。
使用「回復驅動程式」功能:
- 啟動 [裝置管理員]。
- 連按兩下想要還原驅動程式的裝置。
- 按一下 [驅動程式] 索引標籤,然後按一下 [回復驅動程式] 按鈕。
參考
本文件是根據 Microsoft Knowledgebase 文件編號 Q283657 翻譯的. 若要參考原始英文文件內容, 請至以下網址:
文章編號: 283657 - 上次校閱: 2001年10月5日 - 版次: 1.0
這篇文章中的資訊適用於:
- Microsoft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Edition (商用版)
- Microsoft Windows XP Home Edition (家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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