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ect the product you need help with
如何创建启用邮件投递到公用文件夹在 Outlook 2003 中的用户的自动答复规则文章编号: 903289 - 查看本文应用于的产品 本页简介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2003 中的文件夹助理功能,可以创建一种规则可以启用自动答复邮件投递到公用文件夹的用户。您可以使用标准的文本消息,或创建将被发送到无法将邮件投递到公用文件夹的用户的"通过模板答复"消息。 更多信息若要进行启用公用文件夹的自动答复规则创建或保存该规则在用户必须对公用文件夹具有所有者权限。或者如果一组创建或保存该规则,该组必须对公用文件夹具有所有者权限。当此用户或组拥有公用文件夹上的所有者权限时,管理 选项卡是在 Outlook 2003 中可用。此外,该用户或组必须具有代理发送权限,以便可以在运行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3 的服务器或 $ Microsoft Exchange 2000 服务器上保存该规则。 当您使用文件夹助理程序功能创建要启用公用文件夹的自动答复规则时, 您可能会收到以下错误消息: 不能保存该规则的更改。 注意 如果您要授予的公用文件夹的所有者权限,请确保使用一组而不是用户帐户的组是已启用邮件的通用安全组的全局地址列表 (GAL) 中未被隐藏。 可以使用在"授予在 Exchange 系统管理器中的所有者权限"节中,在"授予在 Outlook 2003 中的所有者权限"节中的方法,所有者的权限授予给用户或组进行操作。 若要在 Outlook 2003 中的所有者权限授予
若要在 Exchange 系统管理器中的所有者权限授予
若要向用户或组在 Exchange 系统管理器中授予代理发送权限
若要在 Outlook 2003 中配置公用文件夹的"通过模板答复"规则
参考有关详细的信息请单击下面的文章编号,以查看 Microsoft 知识库中相应的文章: 264410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264410/
)
目录权利按钮不可用的公用文件夹 331655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331655/
)
用户将无法发送邮件作为公用文件夹后您授予"代理发送"权限 属性文章编号: 903289 - 最后修改: 2007年10月25日 - 修订: 1.3 这篇文章中的信息适用于:
机器翻译 注意:这篇文章是由无人工介入的微软自动的机器翻译软件翻译完成。微软很高兴能同时提供给您由人工翻译的和由机器翻译的文章, 以使您能使用您的语言访问所有的知识库文章。然而由机器翻译的文章并不总是完美的。它可能存在词汇,语法或文法的问题,就像是一个外国人在说中文时总是可能犯这样的错误。虽然我们经常升级机器翻译软件以提高翻译质量,但是我们不保证机器翻译的正确度,也不对由于内容的误译或者客户对它的错误使用所引起的任何直接的, 或间接的可能的问题负责。 点击这里察看该文章的英文版: 903289
(http://support.microsoft.com/kb/903289/en-us/
)
Microsoft和/或其各供应商对于为任何目的而在本服务器上发布的文件及有关图形所含信息的适用性,不作任何声明。 所有该等文件及有关图形均"依样"提供,而不带任何性质的保证。Microsoft和/或其各供应商特此声明,对所有与该等信息有关的保证和条件不负任何责任,该等保证和条件包括关于适销性、符合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的所有默示保证和条件。在任何情况下,在由于使用或运行本服务器上的信息所引起的或与该等使用或运行有关的诉讼中,Microsoft和/或其各供应商就因丧失使用、数据或利润所导致的任何特别的、间接的、衍生性的损害或任何因使用而丧失所导致的之损害、数据或利润不负任何责任。 |




回到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