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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直接從儲存文件或項目的清單或文件庫中,手動開始文件或項目的工作流程。開始工作流程時可用的選項,會因項目的工作流程設計用途,及項目的工作流程新增至清單、文件庫或內容類型時的自訂方式而所有不同。您必須擁有「編輯項目」權限才能開始工作流程。有些工作流程可能還要求您擁有「管理清單」權限或其他特定權限,才能開始文件或項目的工作流程。
附註: 如果要確保工作流程參與者會在啟動工作流程後,收到電子郵件警示與提醒,請與伺服器管理員連絡,確認您已針對網站啟用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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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清單或文件庫尚未開啟,請按一下其在 [快速啟動] 上的名稱。
如果您的清單或文件庫名稱沒有出現,請按一下 [檢視所有網站內容],然後按一下清單或文件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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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您想要啟動工作流程的文件或項目名稱,然後按一下出現的箭號,再按一下 [工作流程]。
附註: 只有當項目位於至少有一個相關工作流程的清單或文件庫中時,才可以使用 [工作流程] 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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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啟動新工作流程] 底下,按一下要啟動的工作流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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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示您提供資訊,例如,參與者清單、工作指示或到期日資訊,請在提供的欄位中輸入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