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文件夹转发在 Exchange Server 2016 中创建的新项目

应用对象
Exchange Server 2016

症状

假设你执行以下步骤在已启用邮件的公用文件夹中设置转发规则:

  • 在 Outlook 中,右键单击公用文件夹,然后单击“属性”。
  • 单击 “文件夹助理 ”,然后单击“ 添加规则”。
  • 选择“ 转发 ”选项,在“To”字段中输入电子邮件地址,然后选择“使邮件保持不变”。
    注意 所有其他设置都是可选的,不会影响此问题。

之后,在此公用文件夹中创建新项目时,还可能会在收件箱中收到它的副本。 不应转发你创建的项。

原因

出现此问题的原因是,在公用文件夹中创建新项目时,转发规则被错误触发。

解决方法

若要解决此问题,请安装适用于 Exchange Server 2016 的累积更新 11 或更高版本的 Exchange Server 2016 累积更新

状态

Microsoft 已确认在 "适用于" 部分中所列的 Microsoft 产品中存在问题。

参考资料

了解 Microsoft 用于描述软件更新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