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TA 欄位格式為隱藏文字,文件中不會顯示結果。 要查看此欄位,在 首 頁標籤的 段落 群組中,點擊 顯示/隱藏。
注意
由於格式為隱藏文字的內容很容易被顯示,請勿使用隱藏文字格式來保護敏感資訊的隱私。
語法
當你在文件中查看 TA 欄位時,語法如下:
{ TA [切換 ] }
注意
功能變數代碼會指示功能變數該顯示的內容。 功能變數結果指評估功能變數代碼之後顯示在文件中的內容。 若要切換檢視功能變數代碼和功能變數代碼結果,請按 Alt+F9。
指示
若要為所選文本新增權威條目表,請在參考文獻標籤的權威表中點選「標記引文」,然後點選「標記」。
選項
\b
條目的頁碼會以粗體格式標示。 場地 { TA 「Low v. Miller」\b } 將條目顯示為「Low v. 米勒.........在權威表中為23吋。 如果條目的權威表格式已經是粗體,\b 切換器會移除該格式。
\c 「分類」
指定進入類別,該數字對應於標記引用對話框中類別框中類別的順序。 (要開啟對話框,請在參考文獻標籤的權威表群組中點選「標記引用」)
這個數字決定了引用在權威表格中的分類方式。 該領域 { TA \l 「Hotels v. 休閒時間」\c 2 } 僅包含在由 欄位 { TOA \c 2 } 插入的權限表中,其中「2」對應「法規」。 如果省略 \c 開關,第 1 類別 (「案件」) 將成為預設。
\i
讓條目的頁碼斜體。 場地 { TA 「Low v. Miller」\i } 顯示該條目為「Low v. 米勒.........在權威表中為23 吋。 若條目的權威表格式為斜體,切換後會移除斜體格式。
\l 「長」
定義了權威表中條目的長引用。 此引用來自標記引用對話框中的長引用框。 (要開啟對話框,請在參考文獻標籤的權威表群組中點選「標記引用」)
\r 書籤
插入由指定書籤標記的頁面範圍作為條目的頁碼。 該領域 { TA \l 「Hotels Corporation 訴 牧民協會。 483 F.2d 247 (3d Cir. 1990) “ \r hotelsvherder } 在判例表中以「20–25」格式顯示條目頁碼。
\s 「Short」
定義條目的縮寫形式;此引用來自標記引用對話框中的簡短引用框。 (要開啟對話框,請在參考文獻標籤的權威表群組中點選「標記引用」)
範例
該領域 { TA \l 「Barber 訴 Alboni案,58 Wn. 2d 243 (1961) “ \s 「Barber 訴 Alboni“ \c 1 \b } 在權威表格的「案例」類別中建立了以下條目:
Barber 訴 Alboni案,58 Wn. 2d 243 (1961 年)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