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的位置足够靠近页面边缘,因此在大多数桌面打印机的不可打印区域。 如果未修复,将不会打印该对象。
该对象是下列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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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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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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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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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或剪贴画
不可打印区域取决于要打印到的桌面打印机。 "检查设计方案"将查询从"文件"选项卡上的"打印"中选择的打印机,以确定不可打印的区域。 但是,如果检查设计方案无法从打印机获取必要信息,它将假定默认的不可打印区域为 0.25 英寸 (0.6 cm) 。
若要查找并选择该项目,请单击"检查设计方案"任务窗格中的错误消息,单击箭头,然后单击"转到此项目"。
若要确认这是一个问题,请通过打印示例页或查阅打印机文档来确定打印机的不可打印区域。 然后,如有必要,移动对象。
移动对象
可以通过拖动或微移对象,或者使用度量将其放在页面上来移动一个对象或一组对象。
将对象拖动到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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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鼠标指针放在对象上,直到指针变为 移动指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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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象拖动到新位置。 若要以直线拖动对象,请按住 Shift 的同时拖动对象。
注意: 如果其中一个 " 对齐"命令已打开,则释放鼠标按钮时,对象可能会贴靠到最近的参考线、对象或标尺标记。
微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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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该对象,然后按其中一个箭头键以按想要的方向移动对象。
每次按箭头键时,该对象将移动设置的距离。 如果使用其他度量单位,则默认微 (0.13 英寸或等效) 。 但是,可以更改微移动距离。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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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文件”>“选项”>“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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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辑选项下,选中"使用自定义微移设置"复选框,然后键入在微移对象时希望对象移动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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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页面上精确定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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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键单击该对象,然后单击快捷 <对象类型>上的" 设置对象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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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局"选项卡上的"页面上的位置"下,输入对象或对象组的水平和垂直放置的正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