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向其他用户发送现有数据收集电子邮件,或者原始邮件未到达某些用户,则必须再次发送邮件。 转发消息将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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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包含原始消息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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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外部数据 ”选项卡上的“ 收集数据 ”组中,单击“ 管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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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管理数据收集消息 ”对话框中,单击要再次发送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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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 重新发送此电子邮件”。
如果“ 重新发送 ”按钮不可用 (灰显)
如果此按钮显示为灰色,则必须将邮件设置与 Outlook 同步。
单击 “消息详细信息” 下的警告框以同步设置。 如果进程成功,Access 将显示 消息“同步成功”。 如果 Access 改为显示错误消息,请尝试关闭并重新打开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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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ss 执行某些检查,例如验证目标表和查询是否仍然存在,以及它们是否仍包含所有表单字段。 如果检查成功,Access 将启动向导,提示你指定答复的处理方式。 否则,系统会提示你重新创建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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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续执行向导之前,请注意,可以指定不同于原始设置的设置。 还可以将消息发送给不同的用户。 当系统提示指定地址时,请执行下列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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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手动指定电子邮件地址。 (请注意,仅当收集数据以添加新记录时,此选项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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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其他电子邮件地址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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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相同的电子邮件地址字段,但在最后一步中,仅选择所需的地址。
有关向导步骤的帮助,请参阅将 通过电子邮件收集的数据添加到 Access 数据库中一文中的“指定要如何处理数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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