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指定,可以使用 SaveObject 宏操作保存指定的 Access 对象或活动对象。 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使用新名称保存活动对象, (此功能与快速访问工具栏) 上的“另存为”命令相同。

注意: 从 Access 2010 开始, “保存宏” 操作已重命名为 SaveObject

注意: 如果数据库不受信任,则不允许此操作。

设置

SaveObject 操作具有以下参数。

操作参数

说明

对象类型

要保存的对象类型。 在宏设计窗口的“操作参数”部分的“对象类型”框中,单击“”、“查询”、“窗体”、“报表”、“宏”、“模块”、“数据访问页”、“服务器视图”、“关系图”、“存储过程”或“函数”。 若要选择活动对象,请将此参数留空。 如果在此参数中选择对象类型,则必须在 Object Name 参数中选择现有 对象 的名称。

对象名称

要保存的对象的名称。 “对象名称”框显示数据库中属于“对象类型”参数所选类型的所有对象。 如果将 Object Type 参数留空,则可以将此参数留空以保存活动对象,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在此参数中输入新名称以保存具有此名称的活动对象。

如果输入新名称,则该名称必须遵循 Access 对象的标准命名约定。

备注

SaveObject 宏操作适用于用户可以显式打开和保存的所有 数据库对象 。 必须打开指定的 对象, SaveObject 操作才能对对象产生任何影响。 此操作的效果与选择对象,然后在快速访问工具栏上单击“保存”保存对象的效果相同。 将 Object Type 参数留空并在“对象名称”参数中输入新名称的效果与单击快速访问工具栏上的“另存为”以及为活动对象输入新名称的效果相同。 使用 SaveObject 宏操作,可以指定要保存的对象,并从 宏 执行 “另存为” 命令。

注意: 不能使用 SaveObject 宏操作以新名称保存以下任何内容:

  • 窗体视图 或 数据表视图 中的 窗体 。

  • 打印预览中的 报表 。

  • 模块 。

  • 数据表视图或打印预览中的服务器视图。

  • 页面视图 中的 数据访问页 。

  • 数据表视图或打印预览中的表。

  • 数据表视图或打印预览中的查询。

  • 数据表视图或打印预览中的 存储过程 。

SaveObject 宏操作(无论是在当前数据库中的宏运行中还是在 类库数据库 中执行),始终将指定的对象或活动对象保存在创建对象的数据库中。

如果使用新名称保存活动对象,但名称与此类型的现有对象的名称相同,则会询问是否要覆盖现有对象。 如果将 SetWarnings 宏操作的 Warnings On 参数设置为“否”,则不会显示该对话框,并且会自动覆盖旧对象。

若要在 Visual Basic for Applications (VBA) 模块中运行 SaveObject 操作,请使用 DoCmd 对象的 Save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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