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Microsoft Lync 2010 通訊軟體的通話或會議中,您可以與其他參與者共用大部分的程式。不過,有少數程式無法共用。如果您想要與 Lync 2010 交談或會議中的其他參與者共用的內容是使用下列其中一個程式,則應該改用桌面共用 (如果有的話)。
無法共用的程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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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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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Lync 2010 Recording 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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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Lync 2010 Attend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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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檔案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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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黏便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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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資訊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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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於 Lync 2010 權限的使用者權限執行的程式。
此外,如果在執行 Windows Server 2008 (Windows Server 2008 R2 之前的版本) 或 Windows Vista 作業系統的遠端電腦上執行 Lync 2010,則無法使用程式共用。
由於檢視體驗尚未最佳化,因此不建議您在面板模式中共用 Windows Media Pl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