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共用程式,該程式必須在執行中,且顯示在 Windows 工作列上。 如果您在 Lync中沒有看到您要共用的程式,請改用桌面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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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議視窗底部,將游標停留在 [ 簡報 ] 圖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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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 簡報] 索 引標籤上,選取 [桌面 ] 以共用桌面上的內容。
提示: 如果您需要顯示視訊,可將其插入 PowerPoint 簡報中,並於會議中上傳檔案以播放視訊。
程式共用不適用於下列應用程式,但您可以改用桌面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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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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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c 錄製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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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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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黏便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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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資訊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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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許可權高於 Lync許可權的程式,例如命令提示字元
如果您在執行 Windows Vista 或舊版 Windows Server 2008 的遠端電腦上主持會議,則無法使用程式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