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IMAP 帳戶還原已刪除的郵件

Applies To
Outlook 2010

第一次在 Microsoft Outlook 2010 中刪除 IMAP 帳戶中的項目時,系統會提示您選擇兩種方式之一來處理已刪除的項目:

  • 標示為要刪除的郵件: 標示為要刪除的郵件會以刪除線文字顯示,且不會從其原始資料夾移出。

  • 刪除的郵件會移至您指定的資料夾: 這與其他常用軟體中的刪除郵件行為一致。 當您使用其他電子郵件程式存取您的電子郵件帳戶時,它也有助於提供更好的結果。

    注意

    • 如果您使用 Google Gmail 做為 IMAP 帳戶,標示為要刪除的郵件將會從其原始資料夾永久刪除,但仍可能會以刪除線文字顯示在那裡。 這些郵件仍然可以復原,因為 Gmail 的 [垃圾桶] 資料夾中會保留一份複本。
    • 即使您已選擇將刪除的郵件移至另一個資料夾,您仍可能看到刪除線郵件。 這可能是因為 IMAP 伺服器可能只辨識標示為要刪除的郵件,而郵件只會移至 Outlook 內的指定資料夾。
    • 如果您不想看到標示為要刪除的郵件,請在 [ 檢視 ] 索引標籤的 [ 目前檢視 ] 群組中,按一下 [變更檢視 ],然後按一下 [隱藏標示為要刪除的郵件]。

若要還原標示為要刪除但未移動的郵件:

  1. 選取已刪除的訊息。

    • 若要選取多個項目,請按住 CTRL 並同時按一下您想要的項目。
    • 若要選取資料夾中的所有項目,請按一下資料夾中的一個項目,然後按 CTRL+A。
  2. [常用 ] 索引標籤的 [ 刪除 ] 群組中,選取 [ 取消刪除]。 若要快速查看所有標示為要刪除的郵件,請在 [ 檢視 ] 索引標籤的 [ 目前檢視 ] 群組中,按一下 [變更檢視 ],然後按一下 [ 將標示為要刪除的郵件組成群組]。

    注意

    清除郵件類似於清空 Microsoft Windows 桌面上的資源 回收筒 。 當您清除已刪除的郵件時,它們將不再出現在 Microsoft Outlook 中。 它們會從 IMAP 郵件伺服器中刪除,且無法還原。

若要在刪除後復原已移至指定資料夾的郵件:

  1. 在將刪除的郵件移至的資料夾中,按一下您要復原的項目。

    • 若要選取多個項目,請按住 CTRL 並同時按一下您想要的項目。
    • 若要選取資料夾中的所有項目,請按一下資料夾中的一個項目,然後按 CTRL+A。
  2. 執行下列其中一個動作:

    • 將項目拖曳至 [瀏覽窗格],再將它們放入您想要的資料夾中。
    • [常用 ] 索引標籤的 [ 動作 ] 群組中,選取 [ 移動] ,然後按一下您想要的選項。

變更已刪除 IMAP 項目的處理方式

若要變更 IMAP 資料夾中已刪除項目的處理方式:

  1. 選取 [檔案] 索引標籤。

  2. 選取 [帳戶設定 ],然後選取 [ 帳戶設定]。

  3. 在 [ 電子郵件 ] 索引標籤上,選取您要變更的 IMAP 帳戶,然後選取 [ 變更 ],然後選取 [ 其他設定]。

  4. 在 [ 刪除的郵件 ] 索引標籤上,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

    • 若要將刪除的郵件移至另一個資料夾,請選取 [將刪除的郵件移至伺服器上的下列資料夾 ],然後按一下您想要將郵件移至的資料夾。
    • 若要標記已刪除的項目,但不移動它們,請選取 [標記要刪除的項目,但不自動移動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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