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另存新檔] 對話方塊中按一下選項,將檔案儲存為您所指定的檔案名稱、格式及位置。 如果您要儲存之前未曾儲存的檔案,則當您按一下 [儲存] 時,[另存新檔] 對話方塊便會自動顯示。
使用 [另存新檔] 對話方塊
以下是在儲存資料庫物件時使用 [另存新檔 ] 對話方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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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 <物件名稱> 儲存至 鍵入新物件的名稱,其中物件 名稱> <目前選取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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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讓物件類型與原始物件相同,或選取您要將新物件轉換成的物件類型。 並非所有物件都可以轉換為不同類型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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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 若要儲存物件,請按一下 [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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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若要回到物件但不儲存,請按一下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