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說明 Microsoft Excel 中 TYPE 函數的公式語法及使用方式。
描述
傳回值的類型。 當有另一個函數必須視特殊儲存格中的值類型來決定處理方式時,請使用 TYPE 函數。
語法
TYPE(value)
TYPE 函數語法具有下列引數:
- 價值 必須。 這可以是 Microsoft Excel 的任何值,如數字、文字、邏輯值等。
| 如果值是 | TYPE 會傳回 |
|---|---|
| 數字 | 1 |
| 文字 | 2 |
| 邏輯值 | 4 |
| 錯誤值 | 16 |
| 陣列 | 64 |
| 複合體資料 | 128 |
註解
- 當您使用的函數可以接受不同類型的資料 (如 ARGUMENT 與 INPUT) 時,TYPE 非常有用。 TYPE 可幫助您判斷函數或公式所傳回的資料類型為何。
- 您無法使用 TYPE 來判斷儲存格中是否包含公式。 TYPE 僅能決定結果或顯示的值類型。 如果值為包含公式之儲存格的儲存格參照,TYPE 會傳回公式的結果值之類型。
範例
請在下列表格中複製範例資料,再將之貼到新 Excel 活頁簿中的儲存格 A1。 若要讓公式顯示結果,請選取公式,按 F2,然後再按 Enter。 如有需要,您可以調整欄寬來查看所有資料。
| 資料 | ||
|---|---|---|
| Smith | ||
| 公式 | 描述 | 結果 |
| =TYPE(A2) | 將值的類型傳回 A2。 文字類型以 2 表示。 | 2 |
| 4=TYPE("Mr. "&A2) | 傳回 "Mr. Smith"的類型, 也就是文字。 | 2 |
| =TYPE(2+A2) | 回傳 C6 中公式的型別,C6 回傳 16,也就是錯誤訊息 #VALUE! 的型別。 的類型 錯誤訊息 #VALUE! 會顯示在 C7 中。 | 16 |
| =(2+A2) | 用於 C2 之公式 =(2+A2) 所傳回的錯誤值。 | #VALUE! |
| =TYPE({1,2;3,4}) | 傳回常數陣列的類型,即 64。 | 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