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兩個人執行動作,才能代表另一個人傳送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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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將 代理人存取權 授與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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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接著將另一個人的信箱新增至他們自己的配置檔。 之後,代理人可以代表另一個人傳送電子郵件。
以下是每個人可採取的步驟:
第一人:將代理人存取權授與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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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 委派存取 > 帳戶設定 > 檔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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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 [新增]。 然後輸入人員的名稱,然後按 Enter 來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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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人員的名稱,然後選取 [新增],然後選取 [ 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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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 代理人許可權] 底下,將這五個選項設定為 [無: 行事歷]、[ 工作]、[ 收件匣]、[ 聯繫人] 和 [ 記事]。 選取 [確定]。
每一個選項都選取 [ 無 ] 可讓代理人基本代表您傳送郵件,但無任何功能。 您可以 (授與代理人額外的許可權,例如選取 [作者] 或 [收件匣 > 檢閱者] > [行事歷] > [檢閱者] 來查看行事歷或收件匣) 。
第二人:將其他人的信箱新增至您的配置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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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 [檔案] > [帳戶設定] > [帳戶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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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單中的 [Email] 索引標籤上,選取 [變更],然後選取 [其他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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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 進階] 索引 標籤的 [ 開啟這些額外的信箱] 底下,選取 [ 新增],然後輸入您要新增至使用者配置檔之人員的信箱名稱。 選取 [確定],然後再次選取 [ 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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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程式后,關閉並重新啟動 Outlook。
第二人:代表其他人傳送電子郵件
準備完成後,代理人現在可以代表其他人傳送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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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新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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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 收件者 ] 行上方,選取 [寄件人],然後選取其他人的信箱。 如有需要,請選 取 [其他電子郵件位址],然後輸入該電子郵件地址,然後選取該電子郵件位址。
(如果 [ 到 ] 按鈕旁 看不到 [寄件人] 按鈕,請移至功能區,然後選取 [選項 ] > [寄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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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撰寫電子郵件,然後選取 [ 傳送]。
郵件收件者會看到郵件是由 您 代表 該人員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