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與還原清單

套用到
Microsoft 待辦事項

刪除清單

要刪除清單,請點擊或點擊清單右上角的三個點,即可進入「更多」選單。 然後選取 [刪除清單] 選擇刪除清單後開啟更多選單

還原清單

由於清單是儲存在 Exchange Online 上,且也會顯示在 Outlook 工作中,因此您可以在 Outlook 中還原不小心刪除的清單:

1. 在桌面端用你用的 Microsoft 帳號登入 Microsoft 待辦事項。

2. 進入您的電子郵件資料夾清單,然後選擇已刪除的項目。

3. 找到已刪除的資料夾,右鍵點擊,然後選擇「移動 > 其他資料夾 > 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