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選取物件、圖案、圖片或文字方塊,來變更或移動它們。 出現縮放控點,代表已經選取圖案或物件。
按兩下或點選物件加以選取。 如果沒有選取它,請移至 [ 常用 > 選取 並執行下列其中一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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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選取檔中的所有文字,請選擇 [ 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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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選取隱藏、堆疊或位於文字後方的物件,請選擇 [ 選取物件]。 若要選取物件,請在指標移到物件上方時,按兩下或點選
選取箭號。 若要選取多個物件,請按住 Ctrl,同時按下或點選您要的物件。 -
若要選取具有類似格式設定的文字,請選擇 [選取所有格式相似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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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開啟可選取的工作窗格,請多選、顯示、隱藏或變更物件順序,選擇 [選取 窗格],然後選取您要的選項。
選取圖案及物件的祕訣
若要這麼做 |
請執行下列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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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多個物件。 |
按住 Shift 或 Ctrl 並選取物件。 |
選取位於其他物件底下的物件,然後在物件堆疊中向前循環選取。 |
選取頂端對象,然後按 Tab。 |
選取位於其他物件下的物件,然後在物件堆疊中向後循環選取。 |
選取頂端對象,然後按 Shift+Tab。 |
選取屬於群組的物件。 |
選取群組,然後執行下列其中一項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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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取消選取一個物件。 |
按住 Shift 或 Ctrl,同時按下或點選每個物件。 |
另請參閱
您可以選取物件、圖案、圖片或文字方塊,來變更或移動它們。 出現縮放控點,代表已經選取圖案或物件。
使用選取窗格
如果您無法選取某個物件或有許多要選取的物件,請使用 [選取] 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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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您要管理的其中一個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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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至 [選取窗格]> [ 圖案格式 ] 或 [ 圖片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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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取窗格隨即 開啟,並列出您的所有物件,您可以執行下列任何一項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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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單中向上或向下拖曳專案以變更順序。 如果您有互相覆蓋的物件,這會將物件移到最上層,或放在另一個物件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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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顯示或隱藏選取窗格中的物件。 若要隱藏物件,請在 [ 選取窗格 ] 中選取眼睛圖示,指出該對像是 顯示
。 同一個圖示隨即出現,其中有一條線指出該物件為 [從檢視中隱藏]。 若要再次顯示物件,請選取 [隱藏 ] 圖示,物件會重新出現。 -
將 [選取窗格] 中列出的物件組成群組或取消群組。 如果您使用 Command+Click 選取多個物件,則 可以選取 [設定圖案格式] 或 [ 設定圖片 格式] > [ 群組物件]
來將它們組成群組或取消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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