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狀
假設您採取下列步驟,在已啟用郵件功能的公用資料夾中設定轉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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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Outlook 中,以滑鼠右鍵按一下公用資料夾,然後按一下 [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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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 [資料夾助理],然後按一下 [新增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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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 [轉寄] 選項,在 [寄件者] 欄位中輸入您的電子郵件地址,然後選取 [保留郵件原樣]。 記事所有其他設定都是選用的,不會影響這個問題。
之後,當您在這個公用資料夾中建立新專案時,您也可能會在 [收件匣] 中收到該郵件的複本。 您所建立的專案預期不應轉寄。
原因
之所以會發生此問題,是因為在公用資料夾中建立新專案時,錯誤地觸發轉移規則。
解決方案
若要解決此問題,請安裝 Exchange server 2016 的累積更新 11或 exchange server 2016 的後續累積更新。
狀態
Microsoft 已確認<適用於>一節中所列的 Microsoft 產品確實有上述問題。
參考
了解 Microsoft 用來說明軟體更新的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