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要將現有的資料收集電子郵件訊息傳送給其他使用者,或原始訊息未到達某些使用者,則必須重新傳送訊息。 轉發郵件將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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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包含原始訊息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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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外部資料 」標籤的「 收集資料」 群組中,按一下 「管理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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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管理資料收集訊息 ] 對話方塊中,按一下您要再次傳送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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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 [重新傳送此電子郵件訊息]。
如果 重新傳送 按鈕無法使用 () 變暗
如果此按鈕顯示為灰色,您必須將郵件設定與 Outlook 同步處理。
按一下 「訊息詳細資料」 下的警告方塊以同步設定。 如果程序成功,Access 會顯示 同步處理成功訊息。 如果 Access 改為顯示錯誤訊息,請嘗試關閉並重新開啟對話方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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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ss 會執行某些檢查,例如確認目的地資料表和查詢仍然存在,以及它們是否仍包含所有表單欄位。 如果檢查成功,Access 會啟動精靈,提示您指定要如何處理回覆。 否則,會提示您重新建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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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繼續精靈之前,請注意,您可以指定與原始設定不同的設定。 您也可以將訊息傳送給不同的使用者。 當系統提示您指定地址時,請執行下列其中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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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手動指定電子郵件地址。 (請注意,只有在您收集資料以新增記錄時,此選項才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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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不同的電子郵件地址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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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相同的電子郵件地址欄位,但在最後一個步驟中,只選取您想要的位址。
如需精靈步驟的說明,請參閱將 透過電子郵件收集的資料新增至 Access 資料庫一文中的「指定您要如何處理資料」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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