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删除的邮件不在经典 Outlook for Windows 的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中,则可以从服务器获取它。
-
在左窗格中,选择“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
-
在经典功能区上,选择“开始 ”选项卡,然后选择“从服务器恢复已删除邮件”。
-
在“ 恢复已删除邮件 ”对话框中,选择要恢复的项目。 (若要选择多个项目,请按住 Ctrl 键并选择单独的项目;若要选择范围,请按住 Shift 键并选择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项目;或选择 “全选”。)
-
选中 “还原选定项” 选项,然后选择“ 确定”。
有关恢复已删除项目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在 Outlook for Windows 中恢复已删除的项目。
如果已删除的邮件不在 新版 Outlook 的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中,你仍然可以恢复它。
-
在左窗格中,选择“ 已删除邮件” 文件夹。
-
在邮件列表的顶部,选择恢复从此文件夹中删除的项目。
-
指向要恢复的项目,然后选择发件人姓名旁边的“检查”框。
-
选择要恢复的所有项目后,在“ 开始 ”选项卡上,选择“ 还原”。
将按如下所示还原项:
-
邮件进入你的收件箱。
-
日历项目进入您的日历。
-
联系人进入您的联系人文件夹。
-
任务进入您的任务文件夹。
有关恢复已删除邮件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在 Outlook 中恢复和还原已删除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