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在 Outlook.com 中整理邮件,可以创建新文件夹或重命名、移动或删除现有文件夹。 还可以设置规则,以便 Outlook.com 根据指定的条件自动将邮件移动到文件夹中。
默认文件夹
默认情况下,您的帐户从这些文件夹开始:
- 收件箱 传入邮件会到达收件箱,除非已创建收件箱规则以将其重定向到另一个文件夹,或者它们被标识为垃圾邮件。 了解如何 在 Outlook 中使用规则管理电子邮件。
- Junk Email 具有垃圾邮件特征但在到达邮箱之前未被垃圾邮件筛选器阻止的邮件将自动移动到此文件夹。 详细了解如何 在 Outlook.com 中将电子邮件标记为垃圾邮件或阻止发件人。
- 草稿 如果开始写邮件但未完成,它将自动保存到“草稿”文件夹中。 您可以稍后返回邮件继续编辑,然后发送它。
- 已发送邮件 默认情况下,您发送的每封邮件的副本将放在“已发送邮件”文件夹中。
- 已删除邮件 删除邮件时,它会移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 存档:这是存储已完成处理但稍后可能需要参考的消息的好位置。 将完成的邮件移至存档有助于减少收件箱中的混乱。
丢失文件夹
如果看不到左文件夹窗格,请尝试以下步骤。
- 注销 Outlook.com
- 清除浏览器缓存。 了解如何对 Microsoft Edge、 Chrome、 Firefox 或 Safari 执行此操作。
- 关闭所有浏览器标签页和窗口。
- www.outlook.com 再次登录。
提示
在小型屏幕上查看时,可能仍需要执行以下操作:
- 最大化浏览器窗口,或向左滚动以查看文件夹列表。
- 仅在需要时展开文件夹窗格。 选择左栏中
以显示或隐藏文件夹。
文件夹上下文菜单
可以对文件夹执行的大部分操作都显示在您右键单击文件夹时出现的上下文菜单中。
- 新建子文件夹 用于在您右键单击的文件夹中新建子文件夹。
- 重命名 为文件夹起一个不同的名称。 无法重命名默认文件夹(如收件箱文件夹)。
- 删除文件夹 将文件夹及其所有内容移至“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无法删除默认文件夹,如“收件箱”文件夹。
- 全部删除 将所选文件夹中的所有项目移至“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 全部标记为已读 将所选文件夹中的所有项目标记为已读。
创建文件夹
创建一个新的文件夹以便以您喜欢的方式整理邮件。 例如,你可以为特定项目、来自特定人员的所有邮件或发送到你所属通讯组的所有邮件创建文件夹。
创建新文件夹
- 在文件夹列表中,右键单击邮箱名称,然后选择“新建文件夹”
- 在新文件夹框中,为此文件夹输入一个名称,然后按 Enter。
创建新文件夹时,它将按字母顺序添加到“存档”文件夹下方。
创建新的子文件夹
- 在文件夹窗格中,右键单击要添加子文件夹的文件夹。
- 选择 “创建新的子文件夹”。
- 在新文件夹框中,输入文件夹的名称,然后按 Enter 键。
重命名文件夹
注意
您不能重命名默认文件夹,例如“收件箱”,“草稿”或“已删除邮件”。
- 在文件夹窗格中,右键单击要重命名的文件夹。
- 选择“重命名”。
- 输入文件夹的名称,然后按 Enter 键。
移动文件夹
无法更改 “文件夹”下文件夹的顺序,也无法将子文件夹移动到主 “文件夹” 菜单中。 子文件夹必须总是在另一个文件夹中。
可以重新排序 收藏夹 列表中的文件夹或任何其他项目。 若要将文件夹添加到收藏夹,请右键单击该文件夹,然后选择“ 添加到收藏夹”。
注意
如果不小心将文件夹移动为子文件夹,请创建一个新文件夹并将所有电子邮件从该子文件夹复制到新的顶级文件夹。
删除文件夹
注意
您不能删除默认文件夹,如“收件箱”和“已发送邮件”。
- 在文件夹窗格中,右键单击要删除的文件夹或子文件夹。
- 单击“删除”。
- 选择“确定”进行确认。
“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删除邮件或文件夹时,会将其移至“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您可以人工从文件夹中删除邮件,也可以将 Outlook.com 设置为在您每次注销时自动清空“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注意
若要查看已删除文件夹的内容,请选择“ 已删除邮件” 旁边的箭头以展开文件夹。
在注销时清空“已删除邮件”的文件夹
若要了解如何还原已删除的邮件,请参阅在 Outlook 中恢复和还原已删除邮件。
处理邮件
使用 Outlook.com 命令栏上的命令或设置规则,在收到邮件时 Outlook.com 自动将邮件移动到文件夹中。
使用命令来自动处理邮件
像整理并移到之类的命令使您能自动删除或移动来自特定发件人的邮件。 当你在收件箱中选择邮件时,命令将显示在 Outlook.com 命令栏上。
- 整理让您可以快速删除在收件箱中不再需要的电子邮件。 选择一封邮件时,您可以自动删除来自该发件人的所有传入电子邮件、 仅保留最新的电子邮件并删除其余部分,或删除超过10天的电子邮件。
- 移至允许您将特定邮件移动到另一个文件夹。
设置规则以自动处理邮件
使用规则以便当您收到邮件时, 自动的将其移动到文件夹中。
- 在收件箱中,选择要为其分配规则的邮件,然后在命令栏上选择
”。 - 选择 “高级操作”,然后选择 “创建规则”。 创建规则对话框打开。
- 选择要从该发件人将邮件移入的文件夹。
- 若要选择其他条件和操作,选择更多选项。
默认情况下,停止处理其他规则复选框已选中。 选择此选项后,即使后续规则适用于该消息,也将忽略后续规则。 - 选择“确定”保存规则。
是否仍需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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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在 Outlook.com 中获得支持,请点击或单击 此处 ,或选择菜单栏上的“ 帮助 ”,然后输入查询。 如果自助服务无法解决问题,请向下滚动到“仍需要帮助?”,然后选择“是”。 如果上述步骤不起作用或无法登录,请点击或单击 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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