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
假设你执行以下步骤来设置启用邮件的公用文件夹中的转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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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Outlook 中,右键单击公用文件夹,然后单击 "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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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 "文件夹助理",然后单击 "添加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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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 "转发" 选项,在 "收件人" 字段中输入您的电子邮件地址,然后选择 "保留邮件原样"。 注意所有其他设置都是可选的,不会影响此问题。
此后,在此公用文件夹中创建新项目时,您也可能会在收件箱中收到该项目的副本。 你创建的项目应该不会被转发。
原因
出现此问题的原因是在公用文件夹中创建新项目时错误地触发了转发规则。
解决方案
若要解决此问题,请安装 Exchange Server 2016 的累积更新 11或 exchange server 2016 的更高累积更新。
状态
Microsoft 已确认这是在“适用范围”部分中列出的 Microsoft 产品存在的问题。
参考
了解 Microsoft 用于描述软件更新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