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無法在 傳統版 Outlook上使用 [整理]。 若要執行類似的動作,請參閱在 Outlook 中使用規則管理電子郵件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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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全新的 Outlook中,選取您要移至其他位置之郵件的發件者電子郵件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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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常 用] 索引 標籤上,選
整理]。(整理不適用於垃圾郵件 Email、草稿、寄件備份或刪除的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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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要用於寄件人的規則、將郵件移至的資料夾,然後選取 [ 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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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選擇 檢視規則 或選取 [確定]。
附註: 每天執行一次整理規則。 收件匣規則會在有電子郵件傳送到您的信箱時執行。整理功能僅適用於 Outlook.com、Hotmail、Live.com 和 Microsoft 365 帳戶。 不適用於 Gmail、Yahoo 或其他 IMAP 帳戶。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在 Outlook 網頁版 中使用 封存、整理及其他工具整理收件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