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刪除的郵件不在傳統 Windows 版 Outlook 的 [ 刪除的郵件 ] 資料夾中,您可能可以從伺服器取得該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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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窗格中,選取 [ 刪除的郵件] 檔案 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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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功能區上,選取 [常用] 索引標籤,然後選取 [從伺服器復原刪除的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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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 復原刪除的郵件 ] 對話框中,選取要復原的專案。 (若要選擇多個專案,請按住 Ctrl 鍵並選取個別的專案;若要選擇範圍,請按住 Shift 鍵,然後選取第一個和最後一個專案;或選擇 [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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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取 [ 還原選取的專案] 選項,然後選取 [ 確定]。
如需復原已刪除專案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 Windows 版 Outlook 中復原刪除的專案。
如果已刪除的郵件不在 全新的 Outlook的 [ 刪除的郵件 ] 資料夾中,您還是可以復原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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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窗格中,選取 [ 刪除的郵件] 檔案 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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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郵件訊息清單的頂端,選取 復原刪除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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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您要復原的專案,然後選取發件人名稱旁邊的複選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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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您要復原的所有專案后,請在 [常 用 ] 索引卷標上選取 [ 還原]。
專案會還原為下列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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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會移到 [收件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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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曆項目會移到 [行事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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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人會移到 [連絡人] 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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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會移到 [工作] 資料夾。
如需復原已刪除項目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 Outlook 中復原和還原刪除的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