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的位置足夠接近頁面邊緣,使大多數桌上型印表機處於不可列印區域。 若未修正,該物件將無法列印。
該物件屬於以下之一:
- 自動成形
- 一張桌子
- 文字框
- 圖片或剪貼畫
不可列印的區域取決於你列印到哪台桌上型印表機。 設計檢查器會查詢你在檔案標籤中列印所選的印表機,以判斷不可列印的區域。 然而,如果設計檢查器無法從印表機取得必要資訊,它會假設預設的不可列印區域為 0.25 英吋 (0.6 公分) 。
要找到並選擇該項目,請點擊 設計檢查 器工作窗格中的錯誤訊息,點擊箭頭,然後點擊 「前往此項目」。
要確認這是個問題,請透過列印範例頁面或參考印表機說明來判斷印表機的不可列印區域。 必要時再移動該物體。
移動物件
你可以透過拖曳、輕推或使用測量來移動物件或一組物件。
將物件拖曳到新位置
將滑鼠指標移到物件上方,直到指標變成 Move 指標 。

將物件拖曳到新位置。 要沿直線拖曳物件,拖曳物件時按住 SHIFT 鍵。
注意
如果開啟了其中一個 Snap 指令,當你放開滑鼠按鈕時,物件可能會吸附到最近的導覽標記、物件或尺標記上。
推動物件
選取物件,然後按下其中一個方向鍵,將物件朝你想要的方向移動。
每次按方向鍵,物體會移動固定距離。 預設的微推距離是0.13英吋 (,若使用其他) 單位則為等效距離。 不過,你可以改變微推距離。
作法- 點選 「檔案>選項>進階」。
- 在編輯選項中,選擇 「使用自訂微推設定 」勾選框,然後輸入你希望物件在微推時移動的距離。
將物件精確地放置在頁面上
- 右鍵點擊物件,然後在快捷鍵選單點 選「Format <object type> 」。
- 在 「佈局 」標籤下,在「 頁面位置」下,輸入物件或物件群組水平與垂直位置的正值測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