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最多可以在 Access 中復原和取消復原 20 個上次的輸入或設計動作。 若要復原動作,請按 Ctrl + Z。若要取消復原復原動作,請按 Ctrl + Y。
[復原] 和 [取消復原] 功能可讓您移除或重複單一或多個輸入動作,但所有動作都必須以您執行或復原的順序復原或復原,您無法略過動作。 例如,如果您變更記錄中三個字段的值,然後決定要復原您所做的第一個變更,則必須復原所有三個變更。
同樣地,您可以復原對資料庫物件所做的大部分設計變更,例如將控件新增至報表或新增排序順序至查詢欄位。 設計變更也必須依序復原。
本文內容
復原數據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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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復原最新的數據項,請按 CTR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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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復原數個動作,請執行下列其中一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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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快速存取工具列] 上,按兩下 [ 復原輸入 旁的箭號,然後選取您要復原的動作。
所有選取的輸入動作都會反轉。 不過,您可以復原的動作會以最近的動作開始,而且您只能依照動作的執行順序復原動作。 例如,您無法只復原您所做的第二個輸入變更。 若要復原第二個輸入變更,您也必須復原前方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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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如果您因為使用模式形式) 而無法連線到快速存取工具列 (,請重複按 CTRL+Z,直到您要復原的動作復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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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某些動作無法復原,例如按兩下 [ 檔案 ] 索引標籤上的命令。 當動作無法復原時,[ 復原輸入 ] 命令會變更為 [無法復原]。
復原設計變更
您可以復原資料庫對象的設計變更,就像復原數據輸入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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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復原最近的設計變更,請按 CTR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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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復原數個動作,請執行下列其中一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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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按 CTRL+Z,直到您要復原的動作復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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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快速存取工具列] 上,按兩下 [ 復 原 旁的箭號,然後選取您要復原的動作。
所有選取的輸入動作都會反轉。 不過,您可以復原的動作會以最近的動作開始,而且您只能依照動作的執行順序復原動作。 例如,您無法只復原您所做的第二個輸入變更。 若要復原第二個輸入變更,您也必須復原前方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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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某些動作無法復原,例如按兩下 [ 檔案 ] 索引標籤上的命令。 當動作無法復原時,[ 復原 ] 命令會變更為 [ 無法復原]。
取消復原您未執行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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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取消復原您要復原的最新動作,請按 CT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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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取消復原數個動作,請執行下列其中一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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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按 CTRL+Y,直到動作重做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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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快速存取工具列] 上,按兩下 [重做 旁的箭號,然後按兩下您要取消復原的動作。
這些動作會依列出的順序重做。 您只能依動作的發生順序取消復原動作。 例如,您無法只重做第二個您要復原的動作。 若要取消復原第二個動作,您也必須重做其前方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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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當無法使用 [ 復原 ] 和 [ 取消復原] 命令時,先前的動作無法重複。
協助防止遺失工作
復原確實可以儲存一天,但無法替代定期儲存工作。 您可以使用 [備份與還原],以及使用應用程式元件 (一種範本) ,協助避免因錯誤或當機而造成工作中斷。
備份與還原
開始進行重大設計修訂之前,請先備份資料庫。 然後,如果您進行了一系列的設計變更,但無法全部復原,您可以視需要從備份還原。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使用備份與還原程式保護您的數據一文。
應用程式元件
如果您在大部分或所有資料庫中都使用標準元件,請考慮建立應用程式元件。 應用程式元件是您可以新增至現有資料庫的一種範本,可以包含一或多個資料庫物件,其中包含或不含數據。
新增應用程式元件之後,您可以視需要修改。 如果您有設計錯誤,或只是認為不喜歡您所做的變更,您可以刪除修訂的物件,然後再次新增應用程式元件。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儲存及重複使用資料庫設計元素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