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在 Access中還原和重做多達 20 個上次打字或設計的動作。 要撤銷動作,按 Ctrl + Z。要重做已撤銷的動作,按 Ctrl + Y。
復原與重做功能允許你移除或重複單一或多次輸入動作,但所有動作必須依照你做過或復原的順序復原或重做——你不能跳過動作。 舉例來說,如果你改變了記錄中三個欄位的值,然後決定要撤銷你做的第一個變更,你必須全部還原。
同樣地,你也可以撤銷大多數對資料庫物件所做的設計變更,例如在報告中加入控制項或在查詢欄位中加入排序順序。 設計變更也必須被撤銷。
本文內容
復原資料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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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還原最近的資料輸入,請按 CTR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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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撤銷多項動作,請執行以下其中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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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 Access 工具列中,選擇「 復原打字
」旁的箭頭,然後選擇你想復原的動作。所有選擇的打字動作都會反轉。 然而,你能撤銷的行動會從最近的行動開始,且只能依發生的順序撤銷。 例如,你無法僅撤銷第二次打字變更。 要撤銷第二次類型變更,你也必須撤銷之前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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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如果你無法進入快速 Access 工具列 (,因為你使用的是模態表單) ,請反覆按 CTRL+Z,直到你想復原的動作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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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有些動作無法撤銷,例如在 檔案 標籤中選擇指令。 當動作無法撤銷時, 復原打字 指令會變成 無法復原。
還原設計變更
你可以像撤銷資料輸入一樣,還原資料庫物件的設計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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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除最新的設計變更,請按 CTR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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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撤銷多項動作,請執行以下其中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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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按 CTRL+Z,直到你想撤銷的動作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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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 Access 工具列中,選擇「 復原
」旁邊的箭頭,然後選擇你想復原的動作。所有選擇的打字動作都會反轉。 然而,你能撤銷的行動會從最近的行動開始,且只能依發生的順序撤銷。 例如,你無法僅撤銷第二次打字變更。 要撤銷第二次類型變更,你也必須撤銷之前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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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有些動作無法撤銷,例如在 檔案 標籤中選擇指令。 當動作無法撤銷時, 復原 指令會變成 無法復原。
重做你曾經還原過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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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做最近一次還原的動作,按 CT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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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做幾個動作,請執行以下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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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按 CTRL+Y 直到動作被重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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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 Access 工具列中,選擇「 重做
」旁邊的箭頭,然後選擇你想重做的動作。這些動作會依照列出的順序重新執行。 你只能依照發生的順序重做這些動作。 例如,你不能只重做你撤銷的第二個動作。 要重做第二個動作,你必須同時重做之前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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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當復 原 與 重做 指令不可用時,先前的操作無法重複。
幫助防止作品遺失
復原功能確實能拯救一切,但無法取代定期保存你的作品。 你可以透過使用備份與還原,以及使用應用程式零件 (一種範本) ,來幫助避免因錯誤或當機而損失工作。
備份與還原
在開始進行重大設計修訂前,先備份資料庫。 然後,如果你做了一連串的設計變更且無法全部還原,你可以從備份中恢復所需的資料。 欲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文章 《用備份與還原流程保護您的資料》。
應用部分
如果你在大多數或全部資料庫中使用標準元件,可以考慮建立一個應用程式部分。 應用程式部分是一種你可以加入現有資料庫的範本,可以包含一個或多個資料庫物件,包含或不包含資料。
新增應用程式部分後,你可以依需求修改它。 如果你設計上有錯誤,或只是覺得不喜歡你做的更改,你可以刪除修改過的物件,然後重新加入應用程式部分。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儲存及重複使用資料庫設計元素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