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和还原列表

应用对象
微软待办

删除列表

若要删除列表,请点击或单击列表右上角的三个点以访问“更多”菜单。 然后,选择“删除列表”。 在选择删除列表的情况下打开更多菜单

还原列表

由于列表存储在 Exchange Online 上,并且还会显示在 Outlook 任务中,因此可在 Outlook 中恢复意外删除的列表:

1. 使用用于 Microsoft 待办的相同 Microsoft 帐户登录桌面版 Outlook。

2. 导航到电子邮件文件夹列表,然后选择“已删除邮件”。

3. 找到已删除的文件夹,右键单击它,然后选择移动 > 其他文件夹 > 任务。